关于新时期民主党派对腐败现象进行民主监督的探讨
发布时间:2014-05-27      作者:玄力竞       来源:理论工委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在新的历史时期,民主党派作为多党合作格局中的参政党,应当怎样更好地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职责,这是一个需要我们长期思考、不断发展、不断完善的课题。

一、民主监督的意义

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是指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按照宪法和法律,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等的活动,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以及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遵守法纪、为政清廉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监督。民主监督是民主党派的重要职能。民主党派监督的主要形式有:政协全国委员会的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或主席会议向中共中央国务院提出建议案;各专门委员会提出建议或有关报告、委员视察、委员提案、委员举报或以其他形式提出批评、建议;参加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的调查与检查活动等。

二、民主监督的重要性

民主监督的对象为国家公共权力,即立法权、行政权与司法权,还有执政党的执政权。监督权又可以分为知情权、审议权、问责权、弹劾权和罢免权等。民主监督制度是我国民主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使国家权力牢牢掌握在人民手中的基本保障。创建中国特色的民主政治监督机制,强化并完善对各级党政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政治监督、法律监督、以及广泛的群众监督、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的监督、舆论监督是我们党和政府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

三、民主党派民主监督中存在的问题

民主党派作为政治联盟,具有自身独特的视角,能够对中国共产党提供一种单靠党内不易提供的监督。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我国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还落后于形势发展的需要,落后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需要,特别是在对执政党端正党风和政府廉政建设的民主监督方面,尚不能成为监督和制约的重要力量,与全社会的期望还有较大差距。监督的主体与客体之间还缺乏明确的、可操作的制度规范,各民主党派章程中还缺乏明确规范有关开展民主监督的条款,民主党派机关没有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缺乏对监督权利的保障,从而也无从显示民主党派监督的效能。具体表现在:监督主体与客体的信息不对称;监督的渠道不多;监督的组织性不强,整体功能薄弱;监督的具体行为多,宏观行为少;柔性监督手段运用得多,刚性监督手段运用得少;被动监督多,主动监督少;理论上讲得多,付诸实践的少;形式的东西多,产生实际效果的少。  

四、如何进一步完善和改进民主党派民主监督

如何进一步完善和改进民主党派民主监督,这一问题必须与当前国家与社会发展的大局联系起来,从大局出发,才能找到解决问题的关键。

那么当前国家与社会发展的大局是什么呢?

当前,全国各族人民在党中央、习近平总书记的带领下,正在为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社会和谐,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这一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然而,我们通过媒体却看到很多负面的问题出现。比如:法官集体嫖娼、城管打死瓜农、贪污腐败、强拆频频出现等一系列的问题,此起彼伏。这一系列问题的出现症结在哪里?

中国体改研究会公共政策研究所研究员杨鹏在《中国社会当前的主要矛盾是什么》一文中谈到:司法不公和法律白条问题,是合法法律权益得不到保障;MBO的国有资产分配问题,是公共资产没有公平地市场化;农民土地维权问题,是农民合法的土地权益得不到保障;村民委员会选举矛盾问题,是农民合法民主政治权利得不到保障;教育腐败问题,是受教育者不能公平分享到基本的公共教育资源;医疗腐败问题,是患者享受不到现代社会应有的医疗保障;住房压力问题,是社会低收入群体得不到基本住房财政资助;民营企业家抗议国资垄断权的问题,是企业家公平竞争的权利得不到保障;环保事件的出现,是民众合法的环境权益得不到保障……。将所有这些问题集中起来,我们可以看出今天中国的诸多矛盾,是由于法定的权利得不到保障而引发的,是党中央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能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而引发的。

中央主要领导在河北考察时的讲话谈到刘铁男的案情时,还谈及到制度层面的思考,在发改委通报中也用于内部警示:“没有健全的制度,权力没有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腐败现象就动也不动。建章立制非常重要,要把笼子扎结实,牛栏关猫是关不住的,缝隙太大,猫可以来去自如。我们党得到了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支持和拥护……但如果作风问题解决不好,也有可能出现危机。我们一定要有危机意识……”。一位发改委高级官员总结道:“刘铁男在委里应该是属于位高权重的,但是往往容易出现问题。权力是一把双刃剑,权力不受约束的时候,靠一个人来抵御各种诱惑是很困难的。”(《牛栏关猫关不住,建章立制很重要》2013-08-16, 河南商报(郑州))

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共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指出,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是我们党有力量的表现,也是全党同志和广大群众的共同愿望。我们党严肃查处一些党员干部包括高级干部严重违纪问题的坚强决心和鲜明态度,向全党全社会表明,我们所说的不论什么人,不论其职务多高,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受到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决不是一句空话。从严治党,惩治这一手决不能放松。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可见,当前中国的一个工作重点就是惩治腐败,这就是中国当前的大局。作为参政党的各民主党派,理应顺应这一时代发展的需要,把工作的重点放到对腐败问题的监督上来。如何做好对腐败问题的监督呢?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及时发现腐败的苗头

各民主党派可以利用会员(党员)分布广的特点,发动全体会员(党员)广泛收集各种信息,特别是地方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主要领导,容易滋生腐败的各个岗位。各民主党派要成立专门的委员会,负责收集、分析、整理各种信息。

(二)舒缓社会矛盾。各别地方腐败现象严重,各别腐败份子与社会上的黑恶势力勾结在一起,危害一方。造成群众害怕报复,不敢举报。民主党派可以发挥党派的优势向上级组织进行汇报,不用害怕与担心打击报复。从而起到舒缓社会矛盾的作用。

(三)扼制腐败的发生,形成制度反腐。

要有效地惩治腐败,有效地遏制腐败的大面积出现,就必须建立起有效的监督制度。为此,建议各级纪委、纪律检查监督部门设立专门的办公室,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各级民主党派上报的材料,并转交给各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各别地方的腐败现象严重,是因为各别部门、各别腐败份子互相庇护,因而造成群众投诉对他奈何不得。因此,民主党派的监督若要真正起到实效,则必须实行“越级监督制”。所谓“越级监督制”是指各民主党派在收集到有关的信息后,直接向被监督对象的上一级纪检监察部门汇报。例如市级的监督材料直接向省级的纪检监察部门汇报。这样就能形成真正的、有效的监督机制,对那些想腐败还没有腐败的人员形成一种震慑力,让他不敢腐败,形成一种制度反腐。

另外,建议中央政府赋予各民主党派对于地方政府主持的重大工程、项目进行监督的权利。包括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要求负责重大工程、项目的相关部门召开听证会,对工程、项目的可行性论证、环保情况、招投标情况等进行说明。

综上可见,在新的形势下,发挥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作用,有利于加强和改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对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