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整合考核项目,减轻基层负担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4-04-17      作者:黄红清       来源:办公室

案由:

2013年4月8日的南都等各大报纸都有报道,广东清理规范省级考核检查评比表彰,459项省级项目撤并成82项,逾八成项目被清理掉。这是广东省委省政府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改进机关作风的一个重大举措。其实关于考核项目过多,过滥问题,一直广受关注,尤其是基层街道一级政府,仅涉及城管、执法、计生、民政、组宣、安监、劳保、司法、安监、劳保、司法、综治、纪检、妇联等11个方面就有几十项,考核项目之多,迎检任务之繁重,让基层难以承受。加之某些项目的考核层级多、设置不科学,重复考核,也造成极大的人力和物力资源的浪费。究其原因,是多方面,最主要的一条,是上级部门习惯用考核来对下级部门工作进行评价,以体现工作成绩。不可否认,考核手段是必要的,但如何考核却是应该认真考虑的?是否所有的部门在抓工作落实时,都需要组成专门的考核组,费时费力,大张旗鼓去检查更值得商榷?可不可以把这些名目繁多的各级考核项目合理整合,减轻基层负担,给他们松绑,让他们有更多时间去做一些实实在在的服务于老百姓的工作?

广东在保留的省级考核检查活动中,有的项目包含若干个子项目,将原来分门别类的评比统一到一个评比中去。对于综合类项目已经体现了的,比如科学发展观考核体系、幸福广东考核体系,它包含很广,对综合类项目已体现的项目以及重复项目和过时项目一律撤销;对相同、类似的项目或其部分指标尽量予以合并。广东省此次清理中的许多做法,深圳市可以借鉴,甚至有所突破。其实,福田区在2012年6月份,整合省市对区级的考核项目时,就做过这种尝试,把凡是在综合类考核项目,如“政府绩效管理考核”中已体现的项目,不作为单独考核项目,予以整合,最终确定53项考核项目,由区绩效办统筹跟踪管理。省里已精减考核项目,深圳市如何紧跟其后,实施精减,减轻区级和街道考核,让基层干部有更多的时间,做一些实实在在的工作,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经过调查了解,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充分发挥绩效评估作为综合性考核统筹作用。深圳市从2007年就开始开展政府绩效评估工作,2011年正式全面推行,绩效管理的经验被全国所推广。绩效评估是一项综合评估,是对政府部门和区级政府日常工作的一个全面的综合性的评估,指标设置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提供评估数据的单位广,涵盖不少考核项目。市政府在2013年4月初已正式印发的《深圳市2013年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对市政府部门的客观评估指标有26个,对区政府和新区管理委会的34个,这些单项指标是市政府20多个部门从日常工作不同方面提供数据进行评估,已涵盖不少考核项目,建议各部门对照指标,梳理以往向下的考核项目,尽可能与绩效评估的单项指标名称和内容挂钩,避免重复考,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二是考核方式坚持科学合理,简便易行。各部门向下的考核项目,应紧密结合日常监管工作开展考核,尽量采取自动监测、业务工作数据提取等方式考核,减少组团考核,使考核融入到日常管理中去,减少形式主义,切实改变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效能。

三是考核结果运用要规范。以往每个单项考核评比,或多或少会与物质奖励挂钩,重复表彰奖励情况较多,精简后,可以改变奖励方式方法,重点针对综合类考核进行奖励,兼顾一些重要的单项考核项目。比如今年广东省此次清理,将原有的180项省级评比表彰项目,撤销82项,合并37项,只保留49项。有119项考核检查项目和23面评比表彰项目改为常规工作管理和督查督办,不作为省级考核检查、评比表彰项目。随着数量的减少,带来必然是行政成本的节约,符合十八大的要求。余下的考核项目的结果运用增强激励和约束效果进一步予以规范。比如2013年深圳市绩效评估结果运作,就强调要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的衔接,为干部奖惩、选拔作用、调整交流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