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食品安全预警信息平台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4-03-19      作者:唐宏辉       来源:罗湖基层委员会

中国社会科学院2012-2013《中国社会心态研究报告》中指出,目前中国社会的总体信任已经跌破60分的信任底线,自2006年至今的调查显示:食品安全始终处于社会安全感不安全的前列,产品质量低下,食品安全事故频发,公众难以获得真实的产品质量信息,较为普遍的食品安全问题带来社会普遍的焦虑和信任危机。当前一些地区相关部门发布的食品安全信息集中在针对舆情的分析和预警,并不能专业地提供真实、前瞻、系统的食品安全预警信息。

基于以上现状,社会亟需一个食品安全预警信息平台,基于真实广泛的信息采集收集、专业前瞻的风险预研预判、准确精确的预警信息发布、快速高效的预警反应机制,从而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风险、快速响应突发事件、促进消费市场食品安全信息的透明化,持续提升食品安全水平。

食品安全预警信息平台建议包括四个主要部分:信息收集系统、风险研判系统、信息发布系统、预警反应系统。

一、信息收集系统。信息收集系统是预警信息平台的触角和数据来源,核心要求是数据的真实、专业、全面、系统。根据消费市场食品的种类、各类食品的风险隐患,建立食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风险监测点,并及时将监测信息归集。

二、风险研判系统。风险研判系统是根据收集的风险监测信息,建立科学规范的分析指标体系,做出专业的趋势性预判,对可能产生危害的风险形成预警信息,并提出对策。风险研判宜采用专家团队和数据分析系统并存的方式。

三、信息发布系统。发布方式上采用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微信平台、微博平台等;发布频率分三种:一是即时报,风险研判系统形成的预警信息以最快的方式推送;二是阶段报告,二是阶段报告,以周报、月报、季报、年报等形式,对阶段性风险预警信息进行总结、分析、评论;三是专题报告,以某时间段内最热门的突发事件为报告主线,展开专题性评述与分析,并进行事件追踪。信息发送的对象以政府监管部门、集体用餐单位负责人、流通环节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生产加工环节企业管理人员等为主,逐步扩大至广大市民。

四、预警反应系统。针对预警信息,政府监管部门根据风险等级,采取快速的响应机制,预防、控制、处理食品安全危机。

建议食品安全主管部门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建设食品安全预警信息平台:

第一、政府主导建设,鼓励社会机构参与。食品安全预警信息平台是一个公共信息平台,具备公正性、公益性、实用性等特点,应该由政府主导建设。但考虑到风险监测信息收集涉及面广、持续时间长、时效要求高,可以充分发挥社会机构的力量,鼓励第三方监管、第三方检测等社会中介机构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降低信息采集成本,提高采集效率。

第二,专项资金扶持,适度市场化运作。建设初期,可以采取专项资金扶持的方式促进平台的快速上线和效率运行。在满足平台公正性、公益性、服务性的基础上,适度开发可市场化的差异化信息产品和深度开发产品,供有需求的企业、单位、个人有偿使用,促进平台的自我竞争和良性循环。

政府职能部门在落实食品安全预警信息平台的调研、规划和部署后,在比较短的时间内,引导建成食品安全预警信平台,可以进一步拓宽监测范围、提高监测效率,及时发现风险、明确监管方向,创新监管方式、改进监管模式,指导生产加工,规范流通市场,促进消费安全,形成监管、生产、流通、消费安全的良性互动和持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