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消费维权难点与建议
发布时间:2014-03-17      作者:朱仁星       来源:办公室

深圳市消费维权难点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表现:

1、购买商品房出现质量问题,不能依据《消法》得到合理解决。首先是消费者签定购房合同遭遇不平等条款,让消费者维权困难;其次,商品房质量出现问题,开发商和建筑商相互推诿扯皮,不承担责任;再次,商品房涉及赔偿金额较大,以调解手段依据《消法》赔偿非常困难。

2、网上、电视购物陷阱多,电子商务消费维权难。网上、电视购物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虚假、欺诈问题多,商品质量和售后服务得不到保障,而且多是异地消费,因此对消费者消费维权带来诸多困难,造成的经济损失无法追回。

3、垃圾短信陷阱多,维权难。一是短信消费订制容易取消难;二是短信被动消费,即在消费者不知情下误入陷阱,被注册收费,给消费者造成损失;三是点对点的手机虚假信息让消费者上当受骗;四是商业短信或不健康的短信让消费者受到骚扰。这给消费者造成困扰,同时由于一些技术性问题让消费者举证不足,导致消费维权困难。

4、数字电视收费价高,服务质量差,垄断行业维权难。数字电视信号强行让消费者使用,这种行为侵犯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并且不符合市情的定价也让诸多的消费者无法接受,这让广大消费者在以电视作为日常不可或缺的服务时,由于其属于垄断行业而被动接受,出现消费者消费维权困难。

5、饭店禁止自带酒水、或收取开瓶服务费等霸王条款使消费者维权难。酒水作为酒店的主要营利项目,自带酒水一时成为权衡消费者权益和经营利益的难点问题。

6、物业管理服务不到位,不作为,业主维权难。物业公司是向业主提供服务的企业,当业主提出合理的服务需求时,物业公司以种种理由拒绝。

7、一次性消毒餐具让消费者买单,消费者维权难。消费者提供干净卫生的餐具本是饭店应尽的义务,大多数酒店向消费者收取餐具消毒费,当消费者向酒店提出拒付餐具费时,大多是遭到拒绝。

8、手机售后服务不到位,维修记录不完整,消费者举证难,维权难。手机作为信息时代的日常消费品已进入千家万户,同时由于其高科技特性,更新换代速度也十分快,使手机质量问题层出不穷。如山寨手机质量没有保障,品牌手机售后部门服务不到位,同时售后销售相分离,双方互相推卸责任,维修部门不做维修记录或记录不真实、不完善,让消费者举证难,维权难。

建议:

1、建议政府落实《消法》赋予的责任:政府、司法机关、企业、消费者、媒体、消费者协会是消费维权6个主力军;保护消费者权益更是《消法》规定的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各级政府应关注消费者协会的机构的依法设置,保障消协维权活动经费;关注消费者协会的维权工作报告,及时解决消协维权工作中出现的困难;督促其他职能部门积极参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2、建议开展消费调查:建议消费者保护组织有针对地开展消费调查活动,听取民生民意。特别是食品领域、美容美发、汽车消费、保险消费等与消费者生活消费息息相关的行业,通过开展消费者调查,广泛听取消费者的呼声和愿望,查找消费领域侵权的热点、难点的症结所在,寻取解决问题的办法。提倡消费者主动抵制消费潜规则;消费者保护部门以及行政管理部门应联手挑战消费领域的潜规则,清理潜规则,曝光潜规则,劝谕有潜规则的行业自觉纠正那些霸王条款和霸王合同。教育部门应承担中小学生的消费素质教育,把消费教育内容纳入到中小学课程。

3、生产企业、销售部门以及各行业的服务部门要承担起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第一责任人的重任,加强自律,认真对待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政府检测部门应对消费者个人提出的检测要求予以支持,并减免检测费用。新闻媒体应承担起消费维权的舆论监督责任。出现消费争议要理性对待,交涉不成要理智通过行政、司法程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