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加强立法杜绝使用不可降解塑料包装物,保护生态环境
发布时间:2018-03-02      作者:罗理广       来源:罗湖基委会

民进罗湖基委会副主委罗理广反映:我国是全世界最大的塑料消费国,以快递业为例,自2010年起,我国快递量连续六年每年增长超过五成,2016年为313.5亿件,国家邮政局预测,到2018年将达500亿个。快递行业每年使用大量不可自然降解塑料袋、胶带,排放的二氧化碳每年2000万到3000万吨。中国城市中三分之一的垃圾是包装废物,据了解,快件的包装物形成的固体废物分为几种类型:一是包装箱,全国一年大概有40亿个;二是塑料封套,大概一年有70、80亿个;三是文件封套,一年有40亿个;四是包裹上的运单,基本上每个包裹都贴有一份;五是一些胶带,其中对环保影响大的是塑料封套和胶带。

作为全世界最大的塑料消费国,我国并没有通过立法保护环保包装企业,也缺乏对消费者使用绿色环保包装的引导,现有的垃圾分类和回收体系未臻完善,海量被拆封后的快递包裹被丢弃到垃圾桶后,得不到有效回收利用,成为重要的环境污染源,因此加强立法杜绝使用不可降解塑料包装物,保护生态环境刻不容缓。具体建议如下:

对标环境保护发达国家,制定专项法规。借鉴德国《包装条例》规定,以发展绿色产业为核心、以严格立法为保障、以经济调节为手段、以提高公民环保意识为支撑,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生态环境保护体系。采取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手段大力支持绿色包装企业降低生态可降解包装材料生产成本。国家应该采取经济手段大力扶持绿色包装企业发展,培植一批起示范引领作用的绿色包装生产龙头企业、大型企业,鼓励企业研发新技术,研发成本低、质量好的绿色包装新材料。禁止企业生产非降解一次性塑料包装物品。制定禁止物流企业使用非降解一次性塑料包装物品的时间表,引导快递产业向绿色产业转型发展,从快递包装、配送、回收等环节减少碳排放和快递污染。建立中国绿色快递标准,对绿色快递企业给予表彰和奖励,激励企业家履行环境保护的职责。支持快递企业组建的“绿色品牌联盟”,支持快递企业实施的“绿色行动计划”“青流计划”。全国统一规定商场、超市严禁提供非降解一次性塑料袋。借鉴德国做法,制定全国统一的规定,禁止商场、超市提供非降解一次性塑料袋;大幅度提高购物袋售价,袋子销售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税金上交国家,统筹用于支持绿色包装企业的发展和环境保护宣传;塑料饮料瓶全国统一押金,退瓶机成为商场标配设备。用经济手段来逐渐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唤醒公众的环保责任,使环保成为每个公民的内在素质和良好习惯。